重命名选项

在“重命名”对话框的 选项 部分中包含不影响新文件名,但会影响重命名操作本身的行为的选项。

  • 即使模式不匹配也应用操作:如果选择的文件不匹配指定通配符模式,通常重命名命令将跳过它。如果此选项打开,则 大写 等选项将应用于所有项目,无论它们是否匹配通配符。

  • 名称冲突时自动对文件编号:如果新名称已使用,则追加一个递增号到新文件名。如果关闭,并且新文件名与现有文件名冲突,则将显示错误对话框。

  • 在预览中隐藏不受影响的项目:名称不会被修改的项目在预览列表中隐藏。如果关闭,它们将以不同的颜色显示。

  • 使用预览列表构建宏:启用 宏记录器。打开时,你可以在预览列表中点击任何“新名称”并直接编辑文件名以记录宏,然后将宏应用于所有选定文件。如果此选项关闭,你可以在预览列表中逐个编辑文件名。

  • 在所选子文件夹中重命名文件:重命名操作将在所选文件夹中的文件上递归进行,而不是重命名文件夹本身。

    • 重命名文件夹及其内容:子文件夹及其内容都将由重命名操作处理。

    • 显示子文件夹内容的预览:在预览列表中显示对选定文件夹内容的重命名操作预览。注意,你不能编辑或关闭各个子文件夹文件,就像你处理顶级文件一样。

  • 将匹配的文件名重命名为一个:具有相同基本文件名(不包括文件扩展名)的多个文件将被视为一个文件,用于重新编号、通配符或其它批处理重命名。例如,如果你有称为 01012.JPG01012.WAV 的文件,它们将在重新编号重命名期间赋予相同的编号,而不是按顺序编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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